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廉潔政風 > 消費者保護宣導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標檢局與消基會抽檢「化纖毛毯」, 全數標示不符合「織品標示基準 「織品標示基準」規定!

標檢局與消基會抽檢「化纖毛毯」, 全數標示不符合「織品標示基準 「織品標示基準」規定! 

      寒冷的冬天即將來臨,柔軟且舒適的化纖毛毯可幫助提高保暖度並抵擋寒 流,但當毛毯與全身皮膚接觸時,您真的放心嗎? 為瞭解市售化纖毛毯之安全性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 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合作,於 99 10 月間,針對化纖毛毯隨機購樣 12 件進行檢測。調查樣品 此 12 件樣品分別為 1 號「Comfortable blanket」、2 號「波紋珊瑚絨毯二 入白紫」、3 號「品牌卡通超柔單人毯」、4 號「毛毯」、5 號「毛毯」、6 號「浪漫香頌立體雕花毛毯」、7 號「毛毯」、8 號「Comfortable blanket」、 9 號「毛毯」、10 號「MINK Blanket」、11 號「毛毯」、12 號「毛毯」。

      檢測標準與項目本次購樣檢驗係依據國家標準 CNS 2339「纖維混用率試驗法」、CNS 15290 「紡織品安全規範(一般要求)」及「織品標示基準」予以檢測,項目包括 「纖維成分」、「游離甲醛」、「偶氮染料」及「中文標示」。

檢測結果 一、「游離甲醛」及「偶氮染料」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」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。 在品質部分,12 件樣品「游離甲醛」及「偶氮染料」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 求。 二、中文標示檢查全數不符合 中文標示檢查全數不符合「織品標示基準 「織品標示基準」之規定。 中文標示檢查全數不符合「織品標示基準」之規定,其中 2 件化纖毛毯實際 絨毛纖維成分與標示不符。

     「中文標示」為檢查國內產製者(進口者)名稱、地址、電話,尺寸或尺碼、 生產國別、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項目,檢查結果全數 12 件化纖毛毯 之標示不符合,不符合情形為:未標示產製者(進口者)名稱、電話、地址 及未標示生產國別、洗燙處理方式等,以上不符合之商品已違反《商品標示 法》第 15 條規定,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、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;屆期不 改正者,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。 而實際絨毛纖維成分與標示不符部分,其涉及虛偽不實之情事,可依《商品 標示法》第 14 條,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、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;屆期不 改正者,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 為止;其情節重大者,並得令其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下或歇業。 此外,中文標示不符合織品標示基準部分,恐有影響消費者權益之虞,將函 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追蹤處理。

     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,為確保應施檢驗商品品質均一性,於每年度均訂有 市場檢查計畫,針對已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,執行市場購樣檢驗等商品 市場監督機制,倘該類商品經市場監督機制發現不合格者,即派員追蹤調查 不合格原因,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,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 者權益;本次檢測結果不合格之商品,亦即循前述機制依《商品檢驗法》及 「商品市場監督處理要點」等規定辦理。

     呼籲與提醒 標檢局及消基會呼籲製造廠商應落實商品「成分」與「中文標示」之正確性, 以維護消費者權益,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,注意下列事項: 一、對於商品標示不明之產品建議不要購買,除注意品質、價格外,請選購 中文標示資訊清楚、詳細的產品,標示內容須包含有: 1. 國內產製者,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、電話及地址;其為進口者,應標示 進口廠商名稱、電話及地址。 2. 尺寸或尺碼。 3. 生產國別(產品主要製程地之生產國別)。 4. 纖維成分。 5. 洗燙處理方法。 二、建議挑選化纖毛毯時,以嗅覺檢查是否有無刺鼻異味,以手觸摸檢視布 料質感。 三、建議依附縫標籤(俗稱洗標)洗滌方式定期清洗,並定期在太陽下曝曬, 保持乾燥,避免塵?等過敏原的存在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

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4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3-05-04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政風室
  • 點閱次數: 16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