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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廉政反貪指引-利用職務上機會,以變造之收據詐取財物

案例類型:利用職務上機會,以變造之收據詐取財物

案情概述

任職於A市衛生所之衛生稽查員甲明知其僅負責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執業歇業、變更執業執照申請業務,有關醫事人員逾期換照之違規處分,應於受理後移由A市衛生局醫政事務科按醫師法規定裁罰。甲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,利用換發醫師乙執業執照之際,以塗改第 1 聯收據之方式向乙詐得逾期罰鍰 2 萬元,雖事後甲旋即將上述詐得之 2 萬元現金交還乙,並無解於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與變造公文書犯行之成立,又甲雖於法務部廉政署○區調查組自首犯罪,然事後又矢口否認,主觀上顯無接受裁判之意願 ,地檢署認定無自首規定之適用,爰予求處 4 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案經法院以甲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,處有期徒刑 1 9 月,褫奪公權 2 年,緩刑 4 年定讞。

風險評估

一、內部控制制度功能不彰

A市衛生所內部控制制度規定:「出納人員收到公務款項時,應立即開立收據,核章完畢交繳款人。」惟本案收據卻非由出納人員出具,而由衛生稽查員甲自行填發,顯係內部控制各權管人員間相互監控環結出現漏失。

二、職務輪調未能落實職務輪調未能落實

衛生稽查人員長期服務於相同機關、轄區並執行相同業務,不僅可務,不僅可能因人情包袱或過份熟悉轄區業者等因素,能因人情包袱或過份熟悉轄區業者等因素, 恐恐致無法公正執行職致無法公正執行職務,且易掩飾不法行為。三、作業規定及流程未公開透明作業規定及流程未公開透明

有關醫師執照逾期更新處以罰鍰之權責屬A市衛生局,一般醫師執照更新方屬A市各區衛生所權責之相關規定,以及該所行政規費收照更新方屬A市各區衛生所權責之相關規定,以及該所行政規費收取流程並未公開(如告示於服臺、櫃臺或機關網頁),致甲得以假取流程並未公開(如告示於服務臺、櫃臺或機關網頁),致甲得以假借職務機會詐取財物。

防治措施

一、落實內部控制風險管理落實內部控制風險管理

該衛生所內部控制制度規定:「出納人員收到公務款項時,應立即開立收據,核章完畢交繳款人。」惟該衛生所並未落實,建議透過機立收據,核章完畢交繳款人。」惟該衛生所並未落實,建議透過機關內部控制小組之定期自我檢查與查核機制,做好風險管控,降低關內部控制小組之定期自我檢查與查核機制,做好風險管控,降低再度發生弊端之可能性。再度發生弊端之可能性。

二、落實職務輪調落實職務輪調

建立衛生所與衛生所之間、轄區與轄區之間、或同機關內職務間之輪調制度,使衛生所人員定期輪調,避免長期駐在同一個機關,容輪調制度,使衛生所人員定期輪調,避免長期駐在同一個機關,容易因人情包袱或過份熟悉轄區等因素,致無法公正執行職務,並得易因人情包袱或過份熟悉轄區等因素,致無法公正執行職務,並得以適應新的工作環境及學習全新事物,不致因長期處於同一職位造以適應新的工作環境及學習全新事物,不致因長期處於同一職位造成僵化,甚至利用對業務之熟悉度從事不法。

三、推動行政透明措施推動行政透明措施

為確保民眾權益,衛生機關應將相關繳納規費或裁處罰鍰之標準流程,張貼於服務台或網路,公告周知,讓洽公民眾可預期行政作業程,張貼於服務台或網路,公告周知,讓洽公民眾可預期行政作業流程,以期發揮外部監督力量。流程,以期發揮外部監督力量。

四、 建立單一窗口建立單一窗口

建議衛生機關設立單一窗口,專責統一受理民眾繳納規費,區隔稽一受理民眾繳納規費,區隔稽查人員與實際收費人員,落實職務層層節制,減少人為不法空間。查人員與實際收費人員,落實職務層層節制,減少人為不法空間。

參考法令

一、貪污治罪條例第貪污治罪條例第55條第條第11項第項第2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。罪。

二、刑法第刑法第211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。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。

三、刑法第刑法第216216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。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4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3-08-29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政風室
  • 點閱次數: 27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