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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詐騙做到「三要」及「三不」原則

防詐騙做到「三要」及「三不」原則:
一、三要原則-
(一)「要冷靜」:不論接獲任何電話通知,例如恐嚇家長揚言綁架孩童、或謊稱
親友受傷急需用錢或金融卡遭盜用時要先冷靜!
(二)「要查證」:不論對方所述情況有多危急或多嚴重時,要先向親友求證或撥
104、105查詢正確電話號碼,或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。
(三)「要報警」:不要害怕驚慌,要先打110報案或撥165向警方報案,請警方協
助,並與警方合作,以確保安全。
二、三不原則-
(一)不要聽信「電話」通知。
(二)不要告知個人資料。
(三)不要依據對方所留「電話」查證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4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4-02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政風室
  • 點閱次數: 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