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災害與關鍵基礎設施之關係

災害與關鍵基礎設施之關係

      美國FEMA在關鍵基礎設施保護(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, CIP)計畫中,將關鍵基礎設施分為18類,而台灣則分為8(運輸、水資源、警急救援與醫療、能源、資通訊、中央政府、高科技園區、銀行金融),各政府部門或國營事業體管轄之CI,目前正逐步進行各類型CI受災後之災損境況模擬,以提前進行保護與災害應變機制建立。

      如1999921日集集大地震,南投縣中寮超高壓變電所遭震損,加上高壓輸配電塔倒塌、造成全台大停電,使得北部供電吃緊,尤其新竹科學園區損失最為慘重,甚至影響全球科技產業零組件之正常供應。此外,2011311日東日本大地震,因核電廠受到海嘯影響破壞,除了造成核災之外,亦使得電力無法正常供應,導致日本關東區域輪流限電,影響災後緊急救助以及全日本的經濟成長率,甚至是全球關鍵零組件的產業供應鍊。

      易言之,水源、電力、電信與天然氣等維生線系統與各種交通路網系統等,為現今都市甚或國家社會整體運作之基石,不論是恐怖攻擊或是天然災害,將可能導致CI無法正常運作,並致使國家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及巨大的損失。

(本文引自防災科技研究中心)

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4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2-02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政風室
  • 點閱次數: 8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