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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用戶後巷(或防火間隔)如有空間不足妨礙用戶接管施工,如何處理?如拆除後,後續如何復舊?

依據「臺中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後巷施作空間不足處理作業要點」,後巷屬用戶私有領域,既有障礙造成本局無法代辦用戶接管,用戶應自行興闢留設後巷最小施作空間,單側排水寬度至少75公分,雙側排水至少150公分,高度皆至少一層樓,並應負責相關修復工程。已拆除之違建物,在下水道施工完成後,應維持上述施工維護空間,不得再恢復,再恢復者視為新違建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水利發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3-15
  • 發布日期: 2022-05-16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污水工程科
  • 點閱次數: 34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