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廉潔政風 > 機關安全維護宣導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
維護機關安全人人有責

管理機關安全人人有責任

  • 前言

機關是政府推動政務之重要樞紐,其管理功能之正常運轉,端賴機關之安全與安定,而安全與安定更於維護機關機關之良窳。維護機關安全是有備決定機關的預防工作,也是機關內部每位員工的責任。茲就維修機關安全防護作法說明如下:

  • 維護機關安全作法

一、維修設施、物資器材之安全:1定期辦理維修設施全面檢查發現物資管追蹤檢討改善。2消防器材的全面配置,並注意消防器材換藥時間,確保其實現。3重要財物、文件檔案、機密資料等設置專櫃專人保管,不定期抽查清點。

二、嚴厲行值班規定:糾正機關之各系統值班人員,平時應熟悉值班有關規定,在各勤務崗位上,均應確實落實執行,發出警覺性,並通報處理破壞等偶突發事件。

三、有效門禁管制工作:1外賓人員登記後領取來賓證,始得進入指定區域。2下班及例假日期間,勤務人員應確實負責驗證出所人員或車輛。3平時由勤務人員負責巡查走道、樓梯及處公共所,發現疑似爆裂物品應立即通報相關單位處理。

四、明確責任區制度:各辦公處所下班後,應清理辦公室桌面,抽屜、公文櫃加鎖並檢查電源、門窗,確定安全無虞始行去離。

五、慎審處理陳情請願或偶突發事件:1初步醞釀中之陳情請願案件,應深入了解事件真相及訴求主題,立即報告首長及通報相關單位。2倡議派員向陳情請願民眾溝通指示,妥慎疏導弒平民怨言。3防護應予編組,如有異動應立即調整,並定期實施講習、演練,以熟悉任務達到防護目的。4成立緊急事件處理小組,發揮統一力量,妥善處理重大偶突發事件。

六、加強與警察單位及相關單位之間的聯繫配合:遇特殊情況立即通報警方與相關單位處理。

  • 結語

維護機關安全之目的,防止對外來的破壞或破壞,以及各種偶、突發的意外災害,使政府機關的各項業務均能順利推進。安全維護工作須有高度警覺研判,嚴密無色彩的維護計劃,萬無一失的緊張措施,提供機關員工安全、安定、平靜的工作環境,提升政府為民服務的道德與效率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9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09-1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政風室
  • 點閱次數: 12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