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(技工、工友、駕駛、業務助理、約用人員及行政助理):
(一)申訴窗口:秘書室。
(二)申訴專線電話:(○四)二二二八九一一一轉五三九○二。
(三)申訴專用傳真:(○四)二五二八一五○五。
(四)申訴電子信箱:387250000G53943@taichung.gov.tw。
二、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:
(一)申訴窗口:人事室。
(二)申訴專線電話:(○四)二二二八九一一一轉五三九四三。
(三)申訴專用傳真:(○四)二五二八一五○二。
(四)申訴電子信箱:387250000G53943@taichung.gov.t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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