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1.水權規費繳納以匯票或支票形式: (1)匯票:票據抬頭為「臺中市政府」,請釘於申請書左上方,隨申請書整卷送本局辦理。 (2)繳款書形式:本局收到申請書後,開立繳款書請申請人於規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繳納。 2.水權登記審查作業要點經濟部水利署於113年3月29日經授水字第11360005670號令修正,新增各項需用水量計算標準及明定用水紀錄線上填報實施對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