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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巷(或防火間隔)如有違建空間不足妨礙用戶接管施工,如何處理?

市府依據中央政策辦理用污水用戶接管,不得因違規增建物而拒絕接管。後巷違規增建物造成接管障礙之處理方式有以下幾項:

1.用戶自行拆除違規增加物後委託水利局施工:單側接管需有75公分,雙側接管需有150公分,經水利局確認寬度符合以及及其它妨礙施工障礙物清除後,水利局會負責後續施工,包含各戶串接管線、化糞池廢除、後巷雨水排水溝以及舖面混凝土復原等費用均由政府負擔。

2.用戶評估現有空間寬度可自行施工者:單側接管不足75公分,雙側接管不足150公分,經用戶評估可自行施工者,得向水利局申請自行負擔費用施工銜接公共下水道,同意後始得自行施工,並於完工後經水利局檢查合格後解除列管。

3.用戶評估第12均不可行,可經同一水系過半數用戶同意變更接管方向為前巷接管,經水利局同意埋設前巷串接管線後,自行僱工將後巷排水方向改為前巷排水,並委託水利局施作銜接設施接入公共污水下水道。

建議用戶考量居家環境改善需求,選擇自己最有利的方案配合政府通知期程辦理用戶接管。相關資訊可由本局各次通知資料,或參加住家附近的說明會取得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環保綠化,公共建設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3-15
  • 發布日期: 2020-07-03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污水工程科
  • 點閱次數: 70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