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(技工、工友、駕駛、業務助理、約用人員及行政助理):
1、申訴窗口:秘書室。
2、申訴專線電話:(04)22289111轉53902。
3、申訴專用傳真:(04)25281505。
4、申訴電子信箱:387250000G53943@taichung.gov.tw
(二)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:
1、申訴窗口:人事室。
2、申訴專線電話:(04)22289111轉53943。
3、申訴專用傳真:(04)25281502。
4、申訴電子信箱:387250000G53943@taichung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