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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綜合行政職系科員徵才公告

機關徵才
標題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綜合行政職系科員徵才公告
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人事室
職稱 科員
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
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
職系 綜合行政
名額 1
性別 不拘
資格條件 一、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,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,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(含)以上之公務人員。
二、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。
三、具中華民國國籍,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、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
四、品行端正、身心健康、有效協助團隊達成任務,並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。
五、具汽、機車駕照及工程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。
有效期間(起) 2025-08-19
有效期間(訖) 2025-08-26
工作項目 1.總務、推算 及零用金和車輛管理。
2.研考、人事、會計、政風相關業務 。
3.本府、本局公文及區政管理系統和人民陳情管理系統管考及科務、局務會議管考業務。
4.辦理各次派工工程(含變更)經費控管。
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地址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(臺中市政府水利局)
報名方式 一、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,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4年8月26日(星期二)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」網頁(https://web3.dgpa.gov.tw/want03front/AP/WANTF00001.ASPX?uid=400)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確認「我的簡歷」及「我的履歷」內容無誤,點選【應徵職缺】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(含自傳)後,再點選【我的應徵】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全數掃瞄後上傳該系統,未上傳者,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。
二、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:
(1)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(2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(3)現職派令影本。(4)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。(5)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(不足5年請檢附全部)。(6)英檢成績證明影本(無則免附)。
三、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(面試時間另行通知);不符資格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其他 一、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,並得列候補,候補人員候補期間5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;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,本局得予從缺。
二、本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:04-22289111分機53942;聯絡E-Mail:kateebaby1114 @taichung.gov.tw;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3601許科長。
連絡人 張小姐
連絡電話 04-22289111分機53942
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True
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
張貼日 2025-08-19
單位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人事室
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08-19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08-19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‧人事室
  • 點閱次數: 10